推进供暖改革 打造暖心工程
——正蓝旗上都电厂余热供暖提升群众幸福感
正蓝旗冬季室外最低温度-36.6℃,平均气温-12.3℃,天气寒冷。长期以来,旗政府所在地上都镇供热方式采取的是地方民营企业锅炉供热,由于管线及锅炉老化、供热面积增加、气候寒冷等原因,供热能力明显不足。通过抽样调查,46%住户室内温度未达到国家规定供暖温度标准16℃以上。特别是在煤炭价格下调的背景下,群众反映暖气不热,供暖价格调整幅度小。基于这些问题,2016年开始,正蓝旗依托上都电厂,对供暖方式进行改革,对上都镇南部城区采取了电厂余热供暖,提升了供热质量,降低了供热价格,实现了资源循环利用,改革受到了居民的好评,被列为正蓝旗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的献礼工程。
一、充分调研论证,注重科学环保
我旗从改善民生、节能环保等角度出发,组成发改、环保、住建等相关部门对全旗供热情况进行调研。采取入户和发放意见调查表形式对供暖情况进行了解。旗政府先后组织召开3次会议,邀请电厂、供热企业、专家召开专题会议对热源现状、大气污染、价格机制等情况进行研究,对电厂余热供暖、产生经济和环保效应进行分析,最终确定由上都电厂余热供暖。
该项目总投资1亿元,由中冶东方设计院、西安热工院和山西省电力设计院设计改造。主要是利用上都电厂一、二期锅炉尾部的低温省煤器将烟气中的废热提取,通过凝结水把热量传递至热网循环水泵,利用循环泵将集中采暖热水传送至我旗3个热力站,对上都镇南部城区45万平方米面积供热。热力站具有水温转换、回水除污循环、热力传输等功能,站内配有板式换热机组1套,循环水泵2台,补水泵2台,除污器1个。在此基础上,为保障供热不间断,加设了辅助蒸汽联箱作为供热辅助备用热源。
电厂余热供暖兼顾了冬季供暖与大气环境保护,通过脱硫、脱硝等环保技术处理后,形成电厂、换热站、居民热能循环,达到了资源循环充分利用的效果。替代了原供热企业燃煤锅炉供热面积。减少燃煤锅炉3台、烟囱2座,减少燃煤量1.1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93.5吨,氮氧化物排放量22吨,烟尘排放量108吨。
二、严把施工进度,注重工程质量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制度规范施工。设立了工程日进度推进表,确定了工程节点、工期,形成工程施工日例会制度,总结部署工程推进工作。着重强化与供货商协调沟通力度,确保工程备件按时到货,紧跟工期进度。加强安全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立隔离带,定责定人定点监督,确保安全施工抓紧抓牢,抓细抓小,有序推进。组成督导组,定期对施工单位督导,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针对不同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为保证供热及工程质量,我旗对该项目进行周密筹备,严把工程设计、招投标、定标、确定管网路线等各个环节,成立了由旗住建局监管的供热工程推进小组。该工程于2016年8月17日正式开工,施工44天,圆满完成场内热网首站,场外一级管网,3个换热站,4400米供热管线的挖掘、焊接、回填以及二次管网的对接、清洗、通水试压等工作。于2016年9月30日完成了上都镇南部城区供暖改造,开始向上都镇45万平方米4950户居民供热。
三、降低供暖价格,延长供暖时间
从供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广泛征求专家、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的意见,达成社会共识。旗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消费代表、经营代表、环保专家,召开调整上都镇居民供热价格听证会。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和价格听证意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我旗集中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通过召开听证会,对供热价格进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从每月每平方米5.90元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5.60元,每月每平方米下调0.30元,政府对执行居民供热价格的用户补贴标准不变,补贴金额每月每平方米1.80元,补贴后实际缴纳为每月每平方米3.80元。供热改革后,我旗居民供热价格每平方米少缴0.3元。同时,为充分保障居民供暖,将供热时间在7个月基础上延长了10天,充分释放了改革红利。
供热改革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用改革成效拉近了干群距离。通过对上都镇南部城区住户供热温度抽样调查,达到了国家规定标准温度16℃以上,住户普遍反映,供热质量明显提升,室内温度较往年提高4℃。今年,旗政府加大供热改革力度,积极协调北方电力公司和城区供热私营业主,争取上都镇城区全部改造成上都电厂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