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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4 16:04 来源:正蓝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正蓝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公  告

  〔2022〕1号

  

  

  近期,国外疫情持续高发,国内多个地区(陕西省西安市,河南省许昌市、郑州市、安阳市,天津市)出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春节将至,人员流动更加频繁,疫情输入风险加大,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举办在即,疫情防控一刻也不能放松。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确保大家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祥和的节日,请广大居民朋友落实好《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紧急通告(〔2022〕1号)》《正蓝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同时将近期有关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主动如实报告。如本人或获悉他人有12月26日(含)以来天津市旅居史,或河南、陕西、浙江、广东等其他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其他区域旅居史,或出入过高风险场所、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人员的相关信息后,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嘎查村)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有以上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和腹泻等症状,本人和同住人员不要外出,不要自行购药,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非必要不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旗县市(区),确需出行或计划来(返)旗的,须提前2天向目的地所在嘎查村(社区)报备。

  二、配合落实防控措施。从高风险地区来(返)旗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从中风险地区来(返)旗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一律集中隔离;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其他区域来(返)旗人员,均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进行核酸检测的一律不允许来(返)旗。对2021年12月26日以来,有天津市旅居史的来(返)我旗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如接到相关核查电话通知,本人和同住人员要做到不外出,不接待来访亲朋好友,不收发快递,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三、注意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常通风、规范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扎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健康监测等工作。尽量不要从网络或其他渠道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商品。

  四、尽快接种疫苗。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第二剂次满6个月的人员,及时接种第三剂次(加强针)。

  五、广泛开展排查。各苏木镇场、嘎查(社区)要立即对各自辖区内有天津市旅居史的居民开展摸排登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天津市的情况,并向所居住苏木镇场、嘎查村(社区)和旗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六、密切关注疫情动态。请广大居民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健康积极心态,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七、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蓝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