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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强化驻嘎查村干部管理,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发布时间:2019-05-29 11:33 来源:中共正蓝旗委组织部

   

  为扎实做好精准扶贫驻嘎查村工作,确保驻嘎查村干部真帮实扶、真蹲实驻,正蓝旗强化对驻嘎查村干部的管理,打造出一支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锋队”。

      一、聚焦精准扶贫,明确职责任务。虽然我旗已经脱贫摘帽,但对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工作队的职责任务作了进一步明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驻贫困嘎查村干部管理办法》要求,驻嘎查村工作队要在重点抓好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联系服务群众、谋划长远发展等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宣传惠农惠牧政策、了解基层基本情况、制定年度计划、落实帮扶措施、改善基础设施、整治生态环境、夯实基层组织、督促项目实施、抓好资金监管、推广先进典型。帮助嘎查村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大力培养嘎查村优秀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推进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嘎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功能和作用,弘扬文明新风、促进和谐稳定。

      二、建立制度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备案管理制度,对盟直选派的14名驻嘎查村干部、旗直单位和苏木镇选派的365名驻嘎查村工作干部全部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人员台账。落实考勤管理制度,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每年驻嘎查村工作时间调整为不得少于200天,要求脱产开展驻嘎查村工作,各苏木镇确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每周统一汇总上报驻嘎查村考勤情况,严格落实请销假报批程序,及时掌握了驻嘎查村干部动态。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各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工作队经常入户走访,听取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掌握所驻嘎查村实际情况。2018年5月驻嘎查村工作开展以来,全旗103支驻嘎查村工作队深入调查走访33100余人次贫困户、帮助解决5600余个实际困难。建立纪律约束制度,进一步严格要求驻嘎查村第一书记、工作队成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有关配套规定精神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不准向基层提不合理要求,不准接受公款吃请,不准在苏木镇、嘎查村报销个人费用,不准接受群众礼金、礼品,不准利用工作谋取私利。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用制度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强考核激励,强化督导检查。制定印发《正蓝旗脱贫攻坚驻嘎查村工作队考核办法》,坚持考勤与考绩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工作总结与民主测评相结合,进步提高了考核的客观性和公信力。考核内容按照《正蓝旗脱贫攻坚驻嘎查村工作队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规定的驻嘎查村工作主要任务确定,考核结果送派出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并归入本人档案,作为干部综合评价、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2018年,全旗驻嘎查村379人(盟直14人)参加了年度考核,按照不超过20%的比例,经过各苏木镇党委推荐和旗驻嘎查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确定75名干部为“优秀”等次,优秀比例19.79%。自治区驻正蓝旗工作总队、盟驻正蓝旗脱贫攻坚督导组、旗驻嘎查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调研督导、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旗7个苏木镇、103个驻嘎查村工作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7次全程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各苏木镇、驻嘎查村工作队反馈,并督促整改。通过督导检查切实帮助苏木镇、驻嘎查村工作人员掌握工作方法、熟悉业务知识,全面提升驻苏木镇、嘎查村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