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的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详细列出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切实理顺旗直各单位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明确指出除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居委会依法必须协助的工作事项外,不得将属于镇政府及旗直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移交给社区居委会承担。
精简社区工作任务、评比达标、组织机构和纸质台账。强化任务分解,进一步细化和梳理社区工作任务、评比达标、组织机构和纸质台账的内容,对列出需要精简取消的社区工作任务、评比达标、组织机构和纸质台账,要求各责任主体部门限时取消,并拿出具体的取消措施,作出书面承诺。
实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严格执行《正蓝旗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对需要社区协助的公共服务事项,先填写《正蓝旗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审定表》报旗城镇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未经审定的事项,社区居委会一律不予承担。审定后,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对各部门在社区开展的工作和服务社区居委会有权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