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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加强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防范和整治涉黑涉恶“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9-06-17 09:28 来源:中共正蓝旗委组织部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为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蓝旗不断加强科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防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被“围猎”。 

  畅通信访举报途径,收集线索。充分发挥“12380”举报电话作用,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在日常信访举报案件中,加大对科级干部涉黑涉恶线索的排查,按照信访举报程序进行严格处理,有问题线索的将会同有关部门查实核实,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者,并做好保密工作。  

  精准排查科级干部在涉黑涉恶企业兼职。进一步加强对科级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排查工作,不定期抽查,特别是科级干部在黑恶势力设立的公司、企业入股分红、合伙经营,或与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共同犯罪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各成员单位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执法权限,在日常工作中加大科级干部有涉黑涉恶的线索的排查力度,形成月报告制度,构建科级干部涉黑涉恶排查网络。  

  加强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发挥审计部门职能作用,涉及关键部门、重点单位、主要岗位的科级干部,重点审查资金动向,是否将资金挪用供涉黑涉恶企业、个人使用,或者将单位资产转移到涉黑组织。  

  加强日常监管,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日常监管中,注重了解科级干部八小时外的“社交圈”“关系网”,落实好科级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有苗头性问题及时指出制止,引导科级干部自觉净化“朋友圈”。  

  加强扫黑除恶考核工作,推进工作落实。为检验各地区单位扫黑除恶工作成效,在年度考核中把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重点指标,加大比分权重,通过年底考核,提醒督促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单位进行整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见实效。  

  加强警示教育,预防在先。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主动地与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作斗争。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对全旗科级干部持续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形成威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