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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四个坚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发布时间:2013-09-24 09:27 来源:组织部

   正蓝旗按照干部“四化”和德才兼备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以德行、实绩、经历、民意为导向,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坚持德行为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强调党性强、作风正、工作实的前提下,选拔任用确有真才实学、能力突出的干部。突出作风在干部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对品质优秀、群众工作能力强、工作思路清晰、真抓实干、清正廉洁、公众形象好的干部委以重用;对品质不好、为政不廉、群众观念淡漠、作风不正的干部坚决不用,真正把思想作风纯正、工作作风务实、领导作风民主、生活作风正派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坚持实绩为重。在选人用人上注重实绩,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到干事创业上,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传统思维定势,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让有发展思

路、有发展本事、有发展办法、有发展业绩的干部脱颖而出,注重选拔敢抓大事、肯抓实事、能够成事又经得起检验的干部,真正实现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

坚持经历为向。坚持把是否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激发广大党员干部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热情和动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有发展潜力、组织经历单一的年轻机关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经济发展一线锻炼,多岗位锻炼干部。

坚持民意为重。积极借助群众的慧眼来选人用人,把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进一步从制度上、机制上、程序上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谈话考察时重视群众意见,测评时重视对现职评价,建立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群众监督网络,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多渠道获取群众对干部真实评价,及时掌握干部在社会上的“口碑”。在干部考察时,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对民主推荐票数未超过应到会50%的,终止考察程序,充分尊重和体现民意,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