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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蓝旗“三项措施”强化干部监督

发布时间:2015-09-07 09:23 来源:组织部
一是创新监督机制。 实行领导干部离任重大事项交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行干部离任“阳光交接”,全面细化交接程序,进一步完善信息反馈、收集机制,对党政“一把手”做到离任交接全覆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谈话,教育干部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二是改善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掌握科级干部违纪、违规等方面的信息,为准确考核、评价、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同时,充分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以多种形式加强群众对干部的日常监督。

   三是强化监督力度。按照“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追究”的工作思路,积极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明确干部选任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切实做到干部选任各个环节有据可查。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和纪律,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