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蓝旗充分发挥旗委在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规范权力行使方式,严格界定职责权限,做到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分工明确、权责清晰。
一是严把动议关。先后制定出台《苏木镇场、科局领导班子综合分析研判办法》、《旗委管理干部选任考察暂行办法》、《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和《科级干部交流暂行规定》等规定办法,规范干部选任工作。组织部门注重通过年度考核和日常监控,全面了解掌握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形成《全旗苏木镇(场)和旗直单位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及加强班子建设意见建议的报告》,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参考。在干部调整中,针对职数使用、调整条件范围,组织部门提出初步建议,通过“书记专题会”酝酿后形成干部调整方案,并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事前报告制度,经盟委组织部同意后,启动干部选任工作程序。
二是严把提名关。将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础环节和必经程序,明确推荐条件和任职要求,组成考察组深入苏木镇和旗直机关进行民主推荐,采用谈话推荐、会议推荐两种方式,对提拔任职、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均进行民主推荐,推荐结果上报旗委,为旗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提供重要参考,切实发挥党委(党组)审核把关作用。
三是严把考察关。坚持“好干部”标准,综合考虑干部一贯表现、年度考核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经“书记专题会”充分酝酿,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按照“凡提必查”要求,从严核查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不符的拟任人选取消考察资格。及时召开组织部长办公会审议干部考察情况,提出干部任用建议方案。征求纪委、检察、信访等部门对拟提任干部表现情况的意见。落实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把关责任,对干部提出评价意见,将考察对象的谈话推荐、会议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情况写进考察材料,提高考察工作质量和针对性。
四是严把讨论关。坚持分层分类征求意见,根据职位和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旗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酝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拟任人选征求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征求统战、工商联等部门主要领导成员的意见;部门和地方双重管理单位拟任人选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严格落实旗委主体责任,在旗委常委会上,组织部长逐个介绍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和推荐、考察、任免理由,参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超过半数形成决定。落实苏木镇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全委会票决制度,苏木镇党政正职均提交旗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
五是严把任职关。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和拟任职务,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旗委任命干部前,将干部任免一整套材料上报盟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作出详细说明。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未经过选举和未经过旗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新提拔干部均实行一年试用期。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强化规矩意识。实施全程纪实制度,如实记录干部选任各环节情况,规范整理干部选任文书档案,为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六是严把监督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变被动监督为主动防范,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开通干部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举报渠道,增强监督合力。